不知道撞车离开现场的,不能认定为
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
行为人在
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交通肇事后
逃逸的构成有三个方面:(一)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虽然
交通肇事罪是
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因此只有行为人对肇事行为明知,同时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二)客观方面: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从
刑法理论来看,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
犯罪,最直接的便是对行为的客观方面予以认定。(三)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空间要素,即该行为是否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虽然没有逃离现场(有的是不可能逃跑),但是在将伤者送到医院后或在等待交警部门处理时畏罪逃跑,虽然无论从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都是符合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构成的,也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
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
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