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是不可以请求撤销的。婚姻无效只能够由人
民法院进行宣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有
重婚、未达到法定年龄以及有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这三种情形。婚姻自宣告后,自始无效。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