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民法通则》和国家有关文件的精神,大中专院校农村籍学生,在校期间,主要依靠家庭供养,且学习费用较高,绝大多数家庭的收入来源主要靠
承包经营土地。他们的承包地,应当按照
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的法律规定以及中央关于“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规定,保留他们的承包地。这也是合乎情理的。至于他们毕业后承包地是否继续保留还是收回的问题,应当区别对待,不能一概而论。如果他们毕业后迁入城市,有了相对稳定的工作和经济收入,完全脱离了农村父母的
抚养,应当收回其承包地,如果他们毕业后仍回原籍待业,或者只是在城市“打工”,没有稳定的工作和经济收入,
承包合同又尚未到期,应当继续保留他们的承包地。王晓庆给他派分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