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与房屋
拆迁的区别:、 1、《城市房屋拆迁条例》规定,城市房屋拆迁是指为了实施城市规划、旧城区改造,运用国家强制力,组织在城市规划区内
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对原房屋权利人(包括
房屋所有权人、
使用权人、
出租人、
承租人、
转租人等)给予补偿、安置的活动。 房屋拆迁的具体实施部门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
公共利益的需要,运用国家强制力,按照法定程序将一定范围农村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转为国家所有权,并依法对被征收土地的原权利人(包括
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人、
承包人、转包人等)给予补偿的活动。 土地征收的具体实施部门是各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上述内容就是对于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的联系的相关内容是怎样规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