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在国外通称为
探视权,是指不直接
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可以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若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阻碍另一方对子 女的探视,不直接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可起草探视权
起诉书向法院提
起诉讼,由人
民法院依法
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要求实施探望权起诉书范文 原告:周××,男,1963年×月×日生,汉族,北京市,××公司职工,住北京市海淀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被告:王××,女,1969年×月×日生,汉族,北京市人,住北京市朝阳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诉讼请求: 准予原告每月探望婚生女儿周小×两次,具体方式为每月第二及第四个周五下午由原告至学校将周小×接回原告住处,周一上午自行送周小×返校。寒暑假由原被告轮流抚养。 事实与理由: 2000年6月×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自行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婚姻登记处
协议离婚,当初商定婚生女儿周小×由被告抚养。但对于原告的探望权未作约定。 原告每每要求探望周小×时,均被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或故意造成各种阻碍,严重影响原告与周小×的父女亲情。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请。 此致 ××法院 具状人: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