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相关的法律
法规可以
申请仲裁,具体如下: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
申请劳动仲裁,
立案时需携带:
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
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
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
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
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
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
劳动者可以
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二)相关
赔偿: 1、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 2、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