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分为公证
遗嘱、
自书遗嘱、代书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
口头遗嘱。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
债务时,如有
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
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
遗嘱继承人和
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遗产分割及
债务承担具体需要结合相关材料详细的计算。必要时建议携带有关材料当面咨询
律师或者直接电话联系律师咨询较好,以便律师了解更详细的案件信息综合为你提供详细的法律咨询及具体的
赔偿计算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