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
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不知道你和单位签的是多少年的劳动合同?还是说到现在为止都没有给你
签合同?总之你现在试用期6个月,那就应该给你签订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给你签合同还要辞退你,你完全可以要求劳动仲裁,可以要求单位每个月补偿你双倍的
工资,而且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缴
社会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
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