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法》第56条第1款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合同被确认无效以后,就自始无效,具有
溯及既往的效力,双方的
合同关系不再存在,合同中约定的
违约责任条款也应归于无效,原合同对
当事人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也不得基于原合同主张权利,当事人不得要求另一方承担
违约责任。当然,合同被确认无效以后,虽然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但并非不产生任何法律后果,当事人也可以基于
不当得利、
缔约过失等原因产生其他
权利义务关系。上述内容就是对于
无效合同存在违约吗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