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继承法》第七条规定,只有伪造遗嘱,情节严重的话,才会丧失继承权。
根据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因此,伪造遗嘱并不当然丧失继承权,还要对伪造情况造成的影响进一步分析。
2、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通过上文的介绍,想必大家对“应该怎么订立遗嘱”以及“伪造遗嘱会丧失继承权吗”有了进一步认识。需要注意的是,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不管是订立、变更还是撤销遗嘱,最好请专业的遗产继承律师帮忙,避免出现遗嘱无效的情形,更好地保障遗嘱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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