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刑事案件宣判后,
判决书送达
当事人的第二日起十日内为
上诉期。上诉期内
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待定。上诉期内无上、
抗诉情形的,上诉期满后的那一日
判决生效。如果上诉期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之日。就是说,通常情况下,自判决书送达之日的第二日起数至第十日为上诉期,第十一日为
判决书生效之日。如果第十日为节假日,将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作为第十日,此日后的那一日为判决书生效日期。在上诉期内,当事人上诉或者检察机关抗诉的,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就始终处于待定状态。案件经过
二审后,如果二审裁定维护原判决,该二审
裁定书为
终审裁定,送达后即发生
法律效力。该裁定生效之日,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即从待定状态转为生效状态,此时一审判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