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员如何
签订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使用
退休人员的,不签订劳动合同。退休人员已经超出法定就业年龄,不在
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范围,适用
民法规范调整范围。用人单位可以就相关
劳动报酬问题协商签订书面协议或者口头约定协议。 (二)用工单位使用下岗和内退人员的,不签订劳动合同。因为下岗和内退人员与原单位仍然保留着
劳动关系。使用下岗内退人员的单位,要核实其劳动关系状况,证明其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用工单位如果想与
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与下岗、内退人员的原单位协商,把他们的劳动关系转入本单位。 (三)用人单位使用外来人员和
农民工的,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国家已经实行城乡统筹就业。农民工也可以参加
社会保险,和城镇职工享受同样待遇。用人单位以员工本人“不愿意签订”为由,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不能免除单位的法律责任。员工写下的所谓“申请”、“
保证”,属于无效文书。 (四)用人单位使用大龄未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的,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参加
养老保险到法定
退休年龄缴费满15年的,
办理退休手续。 (五)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的,应当将失业人员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转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