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活动中主要分为
侦查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案件先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终结后移送检查机关
审查起诉,然后由法院审判。 根据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
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
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
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案件具有法定情节还可以申请延长
羁押期限;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
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
认罪认罚,符合
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
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
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查起诉期限。所以一个形式案件从
立案开始,多久能够
开庭审理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进行判断、分析。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