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
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 止
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
收养、
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当事人
行使权利、
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
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 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
公共利益。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 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
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