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责任构成的要件如下: 行政主体。所谓行政主体是指执行行政职务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职务违法行为。所谓职务
违法行为是指
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它是行政
赔偿责任中最根本的
构成要件。 损害后果。确立行政赔偿责任的目的在于对
受害人受到的损害进行
赔偿。因此,损害的发生是行政赔偿责任产生的前提。损害包括
人身损害与
财产损害、物质损害与
精神损害、直接损害与间接损害。 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联接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的纽带,是
责任主体对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基础与前提。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作为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
行政复议和提起
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