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合同的标的物,是指借用合同双方
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物体,简单地来讲,就是指
出借人借给借用人的出借物。我国
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这一条规定与借用合同标的物密切相关。我国的许多法律、法规对一些物品都有
管制性的规定,比如某种资格证的管制办法通常都明确规定,此类证件不得转让、出借。如果借用合同的标的物恰好是这些管制物品,那么借用合同就成为
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确定无效绝对无效。需要注意的是,只有那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管制性规定的合同才是无效的,其他位阶的法律法规都不能作为判断合同无效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