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尚未明确规定
遗产分割的效力,多数人主张,遗产分割的效力应当溯及自
继承开始,
继承人因遗产分割所取得的财产为直接继承
被继承人的遗产。为保护继承人的利益,各继承人之间相互负有
担保责任,包括继承人分得实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和分得债权的瑕疵担保责任。 如果某一继承人所取得的财产因有瑕疵而不能取得完全所有权,可以要求重新分割遗产或者要求其他继承人给予补偿。 《
继承法》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
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
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
同父异母或者
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