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我国《
劳动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因确实不能从事现有岗位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对其工作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待遇要符合本企业
岗位工资制度的要求。 (2)、女职工孕期占用工作时间进行产前检查并提供有效证明的,应视为出勤,不扣减
工资,公司一般都有明确的时间规定。 (3)、如你所从事的岗位与怀孕与否关系不大,公司的所做所为就是构成对
劳动合同的单方面变更。你可依法于调换岗位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对
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于接到裁决之日起15日内
向法院起诉。如
仲裁委员会做出了有利于你的裁决而单位拒不履行,你可在一年内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