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伤残津贴:1-4级
伤残对应按本人
工资的:90%、85%、80%、75%从
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5-6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
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本人工资的:70%、60%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
社会保险。B、一次性医疗
补助金、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伤残为5-6级的经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关系的及伤残为7-10级的,标准:一次生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的对应为18-8个月,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对应为34-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