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房屋形成的一部分原因是历史形成的;另一个原因是部分单位和居
民法制意识薄弱,没有及时依法办理房屋的
产权手续。 无证并非
违章,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即使属于违章建筑,也应给予合理补偿。 至于如何补偿,可以考虑建造的时间、当时的立法状况、当时
执法机关是否存在不作为等因素综合制定无证房屋的征收补偿方案。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七条 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
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
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