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事故常用
证据】医疗事故患者
起诉需准备的证据有哪些1.患方的身份及
亲属关系证明:患者
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
法定继承人或
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2.
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小结等;3.患者或
家属的
误工证明,如
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
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包括相关的
医疗费单据、
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
交通费单据;如患者
伤残,需提供残疾等级证明和残疾用具费单据;如患者死亡,需提供
丧葬费单据,伤残和死亡都应提供患者实际
抚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者的
户籍证明及无业证明;5.其他,如有关专家的意见、
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证据必须说明证据的来源;
书证须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或节录本。其中,所有复印件必须以A4纸张复印,对于费用单据的复印,必须按照费用发生日期和种类或费用的出具单位进行分类,并展开平铺于A4纸进行复印。
医疗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