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过错推定的
适用范围(一)关于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过错推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
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二)关于医疗患者的过错推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
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
纠纷有关的
病历资料;3、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三)关于动物园的
侵权责任过错推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
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四)关于建筑物构筑物的过错推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
赔偿后,有其他
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五)关于堆放物品
侵权的过错推定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无
过错责任的适用范围(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
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
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二)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三)个人之间形成
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