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
赔偿数额计算标准及依据如下 1.
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
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
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
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
工资 5.
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
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
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
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
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