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应该不存在一年内两次
醉酒驾驶吧,注意:酒驾不一定是
醉驾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一条第二项: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因此,如果是醉驾,第一次的时候,驾驶证都应该被吊销了。第二次就应该是醉驾加
无证驾驶。针对两次醉驾,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
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
主要责任,或者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
犯罪的; (二) 血液
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
超员、
超载或者
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
驾驶机动车,使用
伪造或者
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
行政处罚或者
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