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扣发
劳动者的
工资,否则就侵犯了劳动者获取
劳动报酬的权利。法律禁止
克扣劳动者工资,但同时也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代
扣工资的4种情形,如
个人所得税的
代扣代缴,
社会保险费的代扣代缴,法律判决裁定中要求的
抚养费、
赡养费代扣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代扣。因此,只有非法代扣才是侵犯
劳动者权益,在以上4种情形下代扣工资是允许的。 除了以上代扣外,如果劳动者因为自已本人的一些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
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
赔偿损失,而这些经济损失的
赔偿,也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同时为了保障劳动者的生活必需,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
月工资的20%,并且如果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