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事故造成
受害人伤残的应当
赔偿以下费用:1、
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营养费 4、
误工费 5、
护理费 6、
交通费 7、残疾器具费 8、康复费 9、后续治疗费 10、
抚养费 11、
伤残赔偿金 12、
精神损害抚慰金 13、伤残
鉴定费等。其中
伤残赔偿金标准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大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均为五年。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
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
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