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是,在大连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个人,在主城区(旅顺口区除外)购买
商品房,单套住宅建筑面积达到70平方米或单套非住宅建筑面积达到50平方米,具有完全
房屋产权资格的人员,其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在
购房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自登记常住户口之日起,所购房屋3年内不得交易、
抵押)。 《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 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购
买房屋条件之一,且具有完全房屋产权资格的人员,其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在购房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自登记常住户口之日起,所购房屋3年内不得交易、抵押): (一)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个人在主城区(旅顺口区除外)购买商品房,单套住宅建筑面积达到70平方米或单套非住宅建筑面积达到50平方米; (二)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个人在主城区(旅顺口区除外)购买存量房,单套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方米或单套非住宅建筑面积达到70平方米; (三)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个人在新市区、旅顺口区购买商品房或存量房,单套住宅建筑面积达到50平方米或单套非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 (四)个人在新区购买商品房或存量房。 购买非住宅房屋的,应当同时具有合法稳定住所方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第十六条 在旅顺口区购买房屋落户的人员(达到主城区落户条件的除外),其常住户口5年内不得迁入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