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首先,集体搬迁属于市政规划项目,需要经过政府审批和有资质的规划设计院进行确认公告,
行政相对人,就是被通知变迁的可以要求政府通知公告,你可以拿着你的户口本和
宅基地使用权证去要求信息公开,包括详细的
赔偿事宜。?????其次,关于安置方案,是以登记为准还是依照人头数目搬迁安置的,必须在
拆迁协议详细说明。但是如果
宅基地中没有你父母份额的,是可以申请补足的,按照我们浙江的规定,即便是新建房屋也是一人头数目审批的。?????再则,作为土管部门和
拆迁办,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应该按照,
行政法的规定对你的要求作出书面的答复说明,没有说明的,你可以继续要求其作出解释处理。????最后,你的问题应该先找拆迁办,然后去找土管部门,把问题说明清楚,要求明确方案,与人员安置的处理。如果不能的,你可以提起
行政诉讼,有当地法院受理,时间3个月后就可以解决卡。???如果大幅依旧不满意的,可以上诉处理。??年老的从人文角度也是需要得到关怀的,政府应该详细考虑。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我的补充: 2014-12-26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