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所谓
遗嘱,是指
被继承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对自己的财产预作处分,并在死亡时发生
法律效力的
法律行为。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公民不仅可以通过设定遗嘱的方式改变
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
继承份额,而且还可以取消
法定继承人的
继承权,把财产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
继承法》规定遗嘱自由的同时,对遗嘱自由又作出了一些限制性的规定,比如: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由此可见,公民
立遗嘱时不能剥夺法定继承人中无独立生活能力的
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否则,该遗嘱无效。被遗嘱剥夺继承权的无独立生活能力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未成年法定继承人可依法律规定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必要时,还可以适当多分一部分遗产。 而本题中,“剥夺”的是成年人的继承权,这个在法律上是许可的,除非该法定继承人(成年)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 综上所述,成年人的继承权在遗嘱中是可以被“剥夺”的。 这是遗嘱并不能剥夺继承权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