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
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
遗嘱公证书”和“遗嘱
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
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
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
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对遗嘱内容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可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房地产管理机关根据判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