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人的范围就是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公民可以把自己的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和
代位继承人中的任何人,但是不应违反
继承法第19条的规定,即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任何生活来源的
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嘱继承人的范围只能划定在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那么那些人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 1、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都是法定继承人;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父母先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作为代位继承人,也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
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
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
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3、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
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可作为法定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