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遗嘱生效的实质要件 1、遗嘱人
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遗嘱能力,又称为遗嘱处分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依法自由处分自己财产的资格。在我国
继承法上,无
行为能力人或者
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其所立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立遗嘱是遗嘱人按自己的意愿处分自己身后财产的
法律行为,因此应当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因受
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不可能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所以无效。 3、遗嘱的内容合法。合法包括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尤其是,遗嘱不得取消或减少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
继承人的必要份额。 以上是关于遗嘱生效必须是死后的相关内容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