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可以约定异地仲裁
管辖 仲裁协议中要有以下内容: 一、要有
申请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仲裁事项必须与
当事人有特定的
法律关系,而且只能是
合同纠纷或其他
财产权益
纠纷。婚姻、
收养、
监护、
抚养、
继承等
民事纠纷不能申请仲裁。 三、选定
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在协议中必须写明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仅有仲裁地点(如北京)而没有仲裁机构的,仲裁协议无效。以下是贸仲的示范仲裁条款: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民商事仲裁不实行地域管辖和
级别管辖,而实行
协议管辖。通过仲裁解决合同纠纷,前提条件是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设置的仲裁条款和在合同之外就解决该合同纠纷专门达成的仲裁协议。 根据我国《
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和仲裁委员会应当明确约定。 法律依据:《仲裁法》第十六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