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住房公积金提前提取得条件有以下几点: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偿还住房本息的; (3)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的。 2、非住房消费提取 (1)离休、
退休的; (2).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的; (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5)职工领取
失业保险金的;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
刑罚的; (7)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帐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8)职工户口迁出本市的 (9)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
宣告死亡的,其
继承人或者
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3、未偿清个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提
取公积金的何办理: 职工符合提取条件且同时有未偿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得住房公积金应当首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