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按照《
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丈夫去世
婚前财产继承,妻子当然具有
继承权。 【案例】 【案情介绍】
再婚的奚女士,在丈夫去世后与三个继子女为丈夫和丈夫前妻留下坐落于
上海市天目路上的一间二层楼房的
继承产权份额发生争议,并告上法院。奚女士诉称,2003年6月其与再婚丈夫胡天赐相识恋爱并共同生活,同年9月30日登记
结婚。婚后,丈夫胡天赐身患多种疾病,对其照顾护理直至去世,尽到了做妻子的义务,现要求继承丈夫和丈夫前妻的
房屋产权份额。三继子女共同辩称,此房屋是其生父胡天赐与生母张兰花
共同财产,属生父与继母的结
婚前的财产,因此继母无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