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的。
受害人需证明
行为人行为
违法,自己受有损失,
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中介机构则承担自己无过错的
举证责任。 根据新《
公司法》第208条第三款的规定中介机构
赔偿责任采取
过错推定原则。所谓
过错推定也叫过失推定,在
侵权行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
诉讼中,能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
人损害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被害人不必举证证明对方的主观过错,而是直接从损害事实的客观要件及它与违法行为的因果关系中,推定行为人主观有过错;如果行为人认为自己在主观上无过错,则须自己举证。证明成立则推翻过错推定,否认
侵权责任。反之则应承担
侵权民事责任。中介机构的赔偿责任采取该种原则应该说是一种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这是因为会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如果让受害人举证证明中介机构主观上有过错,无疑是剥夺了其利用法律进
行权利救济的机会,同时,采取过错推定原则,对中介机构而言,也为其提供了免责机会,以不至于过分加重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