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是指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
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一种
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 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对他人采取非法剥夺自由的手段,将其锁、捆在某一地点,其
犯罪行为较轻,但这种行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随时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对于这类犯罪,可给予拘役的
刑事处罚。 《
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
管制; (二)拘役; (三)
有期徒刑; (四)无期
徒刑; (五)
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