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户内
家庭成员共同申请宅基地后未共同生活或共同
出资。对这种情况,如相互之间有约定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如不存在夫妻等共有的基础关系,应以对所建房产是否有贡献确定房屋权属。没有共同生活,但有所出资,应认定
产权;共同生活,虽未出资,但只要对家庭生活有所贡献,也应认定产权;既未共同生活也未出资,则不应认定产权。二是宅基地上房屋非户内家庭成员建造。对这种情形,应参照农村房屋流转
合同效力的认定规则,认定房屋权属。因此,你家宅基地上
房屋所有权人可以看是否生活在老家,还有是否出资建造了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