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l、确认
发明专利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
行政行为提
起诉讼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4、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行政机关所在地人
民法院
管辖。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对
限制人身自由的
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
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6、因不动产提起的
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
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最先收到
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