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
工伤与
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损左脚脚背损伤两条肌腱,达不到残疾程度,但可以以不够
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赔偿。具体结果以
法医鉴定为准。 相关法条: 一、《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
工伤十级。 9)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0)足背植皮面积>l00cm2; 二、工伤受伤伤情较轻,够不上
伤残等级,
赔偿标准如下: 1、
医疗费: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
社保支付80%左右,单位支付20%)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100元/天×70%(社保支付) 3、
护理费:住院天数×50元/天(单位支付) 4、
交通费:300-1000(社保支付) 5、
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
停工留薪期(以劳动局鉴定为准)(单位支付) 如果单位没有为
劳动者购买社保,左脚脚筋断裂伤残等级以上所有赔偿均有单位承担,如果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工资标准低于劳动者实际工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