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常见
犯罪的
量刑指导意见》(2014)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
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
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实施细则》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 1)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 2)部分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 3)
赃款赃物被依法追缴,未给
被害人造成
经济损失或者损失较小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