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的构成标准,除了
刑法列举了四种典型的行为表现(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
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
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
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
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
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
当事人继
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之外,还有一个概括性的兜底条款,即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对合同诈骗罪的法律适用最容易产生争议的就是最后的兜底条款。根据法律的原则和司法实践经验,诈骗罪无罪辩护意见及建议可参考,下列情况一般不被认定为属于“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不做为合同诈骗罪处理,如果被司法机关追诉的,辩护律师应当做无罪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