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
交强险是赔的,商业险不赔。《
机动车交通强制
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了4条免赔条款,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
赔偿和垫付:(一)因
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交通事故的损失;(二)
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
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
间接损失;(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
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交强险条款中没有肇事逃逸不赔情况,商业险条例中责明确了肇事逃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