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
民法上权利。本于
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
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1、重视
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
起诉讼、
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为此
债权人要充分重视到这一点,否则时效一过,债权就失去了法律的保护。2、
申请执行的期限。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债权人,在
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
强制执行,但申诮执行的权利必须在申请的期限内行使。《
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申请执“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
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为6个月”,无正当理由超过申请
执行期限的,人民法院不再执行。3、重视
担保期间。《
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
保证的保
证人与债权人
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孩旦粉秆莠飞疯时弗江提起
诉讼或者
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
保证责任”。这就是说,在期间内债权人不仅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还必须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
仲裁,否则保证人免除责任。4、搞好
证据收集。诉讼证据在
民事诉讼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债权人只有凭借证据才能证明白己
诉讼请求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为此,在经济活动中,债权人必须重视平时文书、文件、各类合同文本、各类单据、票据、函件电报等
书证的保存,也要重视
物证以及电话录音、传真资料等视听资料的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