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经侦进行
职务侵占罪刑事报案、
立案时的基础材料,通常经侦部门会对案情予以分析同时指出其中需要继续补充的
证据材料,如达到经侦部门的要求,则可进行
立案侦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
管辖的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规定:
职务侵占案(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
立案追诉。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
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 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