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这个
债务人失踪
诉讼时效,具体是《
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
起诉讼、
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
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提起
诉讼,追
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
借贷关系存在的
证据,法院就会
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
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
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
清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