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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庭审程序是怎么样的朋友可参考以下内容: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
当事人及其
诉讼代理人申请人
民法院调查
收集证据和申请
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
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其提出申请的期限不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限制。 2、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后,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异议成立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并将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以
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2)异议不成立的,口头告知双方当事人,并将上述内容记入笔录。转入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
审理期限自人民法院
立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