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4月18日公布了涉嫌
贪污的
量刑标准。《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贪污或者
受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为“
数额较大”,适用“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的
法定刑幅度(《解释》第1条第1款);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为“
数额巨大”,适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的法定刑幅度(《解释》第2条第1款);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为“
数额特别巨大”,适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法定刑幅度(《解释》第3条第1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