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首先你应当有
劳动关系的
证据比如
工资卡、胸牌等证据;另外如果超市不让你上班了,属于和你终止劳动关系,根据你的工作时限可以向单位索要1个月的
经济补偿金,但是也应当有单位和你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据;对于
加班的事实,你也应当
收集证据,因为你必须证明你曾经加过班,对于这种证据在实践中法院有不同的处理方法,有的认为是
劳动者举证有的认为是单位举证,但是从法理上来说我认为还应当是劳动者来举证,所以为了维护你自身的合法权益我认为你应当收集这方面的证据。另外
劳动争议时效只有60天,所以你应当尽量及时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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