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赠与的撤销期限有三种情况,一是
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二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三是
继承人或者
法定代理人的
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 撤销权,是指
利害关系人认为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受到危害时,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
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
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
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
违法行为致使赠与
人死亡或者丧失
民事行为能力的,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 六个月内行使。